延安大学文件
延大发〔2016〕94号
关于表彰2016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的决定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延大国发[2016]3号)文件精神,表彰在2016年资产管理及全国资产清查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资产管理人员。在各院系、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对祁迎春等2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能发扬成绩,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希望全校资产管理人员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2016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名单
延安大学
20
1
6年12月21日
抄送:有关校领导。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