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26年上半年资产处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点击次数: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延安大学2026年上半年资产处置

项目编号

SJ-2026-000216-C07

挂牌价(元)

44778元

保证金(元)

5000元

信息披露、

报名开始时间

2026年9月2日

信息披露、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0日  16:3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4日  17:00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2026年9月15日  09:00

披露公告期

7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

44778元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宁老师  0911-2650179,19035390327;

2、报名咨询:张老师  胡老师  029-88661314 ;

3、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9月8日8:30,在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一大门(天桥下)集合,统一进校查看,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联系电话:19035390327;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延安大学2026年上半年资产处置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的资产存放于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及新校区两处,主要是教学办公用设备、家具一批,具体型号、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延安大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奚家米

所属地区

陕西省

注册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杨家岭

机构性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批准文号(文件名)

关于西北大学等单位2026年第二季度处置资产备案的通知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会议纪要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2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有废旧物品回收等字样。

报名需提交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须知》。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转让现状转让,资料仅供参考。受让方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查看交易标的,清楚上述交易标的现状作充分的了解,转让方、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意向受让方于报名前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无误并延安大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进行报名。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期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参与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产生的所有风险,责任由竞买人(成交后为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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