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延大校办发〔2015〕40号
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延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绩效考核精神,为调动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学校决定评选2015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全校各单位、各学院所有资产管理人员中评选20名优秀资产管理人员。
二、 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能认真负责,积极落实学校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做好单位内部资产的验收、入账、使用、处置等日常管理事务。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协助国资处做好资产的调拨、报废、清查工作,确保单位内部账物相符。
(4)能对本单位日常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有账无物、仪器设备等财产损坏、丢失等不良现象能认真查处,谨防资产流失。
三、 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在本单位民主评议、推荐的基础上,报送参评对象,填报《延安大学2015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推荐表》。各单位推荐材料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送国资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评选。
附件:延安大学2015年优秀资产管理人员推荐表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抄送:各位校级领导。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