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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2017年09月21日 15:30 张晓光 点击:[]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校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各学院在编制采购项目资格条件、商务条款及采购需求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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