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及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按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现就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陕西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2016年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教育厅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陕教财办[2015]11号)等有关制度和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并做好宣传工作。
切实加强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依据陕西省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项目,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抓好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级、各类采购行为,确保我校各类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
2.陕西省2015-2016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3.关于加强省教育厅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