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08〕29号)、《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规范〔2015〕1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 办法适用于校内各类国有资产的处置。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延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仪器设备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必要物质条件。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延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求,在仪器设备的申报、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中,...
延安大学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的日常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管理制度,对低值耐用品、消耗材料的计划、...
延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5〕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延安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减少重复购置和资金浪费,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共享价值的仪器设备(不论经费来源),均应创造条件逐步对校内和校外开放使用,实现资源共享,以充分发挥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按照“...
一、集中采购目录(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1.货物类。(1)公务用车(指公务用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客车、校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执法执勤等专用车辆)(2)办公用计算机(包括台式、便携式,不包含图形工作站和移动工作站)(3)办公用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投影仪、传真机、刻录机、一体机、碎纸机(4)移动储存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数码伴侣、录音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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